加強生態保護,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需要保險的跟進和配合,以便為保護生態和生態建設各方提供必不可少的風險保障。
一、發展生態保險的迫切需求
目前,生態保護已經成為全球一致的理念和行動。我們國家對生態文明建設也已經作為國策,列入議事日程。從各個層面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努力扭轉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狀況。
中共中央在2015年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指出:“生態文明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事關‘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
生態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需要理念,需要法律法規,需要資金,也同樣需要對我們要保護的動、植物生態各方利益有一個保障,特別是風險保障。從實際的保險方面看,我們這些年已經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封山育林,保護野生動植物,并對在這些需要保護地區的居民,他們的經濟和財產損失給予一定補償。也將這些地區的很多農民轉變成做生態管護工作的“巡查員”,一方面是加強對生態的保護,另一方面也是為那些因為生態保護而使其生產生活受到影響的人群提供一種補償。
除了上述直接的利益保障和補償之外,無論是生態保護地區,還是新進入“巡查員”隊伍的人群,實際上都面臨較大風險,他們需要風險保障。也就是需要生態保險為其提供服務。
(一)生態保險及其發展現狀
什么是生態保險?按照保險界的一般理解,生態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為意外的或非故意的生態經濟危險事故的發生,造成生態破壞或環境污染,依法應承擔賠償生態系統修復、環境污染治理或第三者損失責任為標的的責任保險。其實這里定義的只是生態保險中的一類保險,筆者以為,生態保險涉及的內涵和外延應該更加寬泛。
生態保險涉及多種保險險別,包括,保險人對于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為生態災難或者生態保護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依照合同約定,給予損失補償或損害賠償的財產和人身保險,或者以意外的或非故意的生態風險事故的發生,造成生態破壞或環境污染,依法應承擔賠償生態系統修復、環境污染治理或第三者損失責任的責任保險。目前出售的產品有:
1。環境責任保險:主要是針對環境污染責任的險種。海洋污染、水污染、核污染,都會對環境產生一連串的嚴重后果,給人民生命和財產帶來重大損害。企業常常負有重要法律責任。環境責任保險就是為這些法律責任提供風險保障的。
這種環境責任保險 ,不僅要承擔因為環境污染給被保險人的生命財產損失進行賠償,還要承擔對生態的破壞產生的公共責任負賠償責任。
2。農業保險:用農業保險來為生態保護地區的農業生產提供風險保障。農業保險本來主要是針對農牧業標的在生產過程中遭遇的自然風險(例如,干旱、洪水、大風、冰雹、霜凍、暴雪等災害)提供風險保障。有的生態保護地區,也將風險責任擴展到野生動物對作物和牲畜的侵害和毀壞損失。
在草原地區,有試驗“草原生產保險”的,主要將草原生產中的病、蟲、鼠害等風險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直接解決的是自然災害給草原生產或者環境生態破壞給被保險居民造成的損失補償。
(二)拓展生態保險的客觀需求
1。生態建設需要生態保險
現在,我國有國家級生態自然保護區452個(截至2018年5月),面積9415萬公頃(2012年底),占國土面積的9.7%(截至2012年底)。另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僅林業系統管理的自然保護區就有2035處,總面積1.24億公頃,占全國國土面積的12.89%。在這些自然保護區里,生活著很多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據不完全統計,僅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原產于中國的瀕危動物有120多種(指原產地在中國的物種),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有257種,列入《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的鳥類、兩棲爬行類和魚類有400種,列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還有成百上千種。
建立這眾多的生態保護區,除了為人類提供研究自然生態系統的場所,提供生態系統的天然“本底”,還可對人類活動的后果,提供評價的準則。是各種生態研究的天然實驗室,便于進行連續、系統的長期觀測以及珍稀物種的繁殖、馴化的研究等和保護區中的部分地域開展旅游活動。能在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環境和保持生態平衡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也正在給保護區的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帶來新的風險。
目前雖然應對生態保護風險的險種也有一些,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生態保護的深入推進,相應風險增多,現有的保險開發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生態保護事業的需要。因為隨著生態保護事業的深入推進,與生態保護有關的風險變得突出起來,例如,生態保護地區,除了被保護動物毀壞農作物和侵害牲畜之外,保護地區的居民人身遭受被保護動物攻擊的風險大大上升。還有,環境保護地區目前有百萬以上的“巡查員”,這個群體在江、河、湖、林、山地區,也會遇到比普通情況下較大的人身風險。這些風險所涉及的,既有財產保險、人身保險,也有責任保險。做好生態建設,沒有完善的生態保險提供風險損失補償,生態建設會受到很大影響,也不利于生態和諧關系的構建。
2。農業生產發展和鄉村振興需要生態保險
生態保護地區大部分在山區,也有河湖地區。這些地區的居民多從事農業生產,這里的農業生產雖然生產率比較低,但是也是當地農村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是他們賴以生存的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和主要的拿來交換的農林牧漁業產品。這些地區的農業生產條件本來就比較差,如果因為生態保護,建立自然保護區等原因,使他們的人身受到野獸和野禽攻擊,家庭財產受到侵害,缺乏安全感,農林牧漁業正常生產受到野獸或鳥類的襲擾損害,減產或絕收,農業生產經營環境惡化,勢必影響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也必然使他們的經濟利益受到更大損失,這對當地農業的正常發展和鄉村振興,無疑具有重要的負面影響。鄱陽湖生長著不少國家保護動物,例如麋鹿和多種候鳥,這些候鳥如果食物不足,會到水稻等作物地里食用作物,在湖水高水位的時候,麋鹿生存受到威脅,也會到莊稼田里棲息,毀壞莊稼。這些成千上萬的候鳥,每年4月在北上遷徙時,在東北幾省歇腳覓食,這些地區播下去的種子會大范圍被候鳥吃掉,迫使農戶重新補種。云南野象闖進村莊破壞農家房屋財產、損害地里的作物、傷害村民的事件也不時有報道。
因此,發展生態保險,為生態保護區的居民提供合理的風險保障,也是農業發展和振興鄉村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