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綠化施工前,施工場地必須做整平處理,場地內所有的雜草、石塊、渣土、淤泥等要做清除處理。
2、施工場地內如有混凝土地塊和硬質地塊,必須清除后方能回填種植土。
二、綠化填土與造型
1、當施工綠化地填土較厚或需要堆山造型時,基底應選用普通土填充,填充土宜選用粘土或砂礫土,嚴禁使用石塊、淤泥和建筑垃圾填充。
2、填充厚度等于設計標高減除所需的種植土厚度,等于所填基底土厚度。
3、基底土回填時,根據設計圖紙的造型、標高做造型施工,造型時形狀以及坐標位置要求與設計圖紙相一致。
4、造型土堆或大面積綠化地造型以及種植土鋪設、整平時應按設計標高整體提高3-5公分。
5、基底土造型完成時,為防止將來大面積下降,導致不滿足設計標高,應使用推土機或挖土機整體碾壓一遍。
6、上述工序完成后方能回填種植土。
7、種植土整平時,要求綠化地平整,造型自然起坡及弧線整潔順暢。
三、喬、灌木定位
1、主要喬、灌木種植定位一般選用坐標定位法、插桿定位法以及方格網定位法。
2、一般小區綠化、道路綠化、河道及一般市政綠化主要喬、灌木通常選用插桿定位法和方格網定位法定位。
3、重點綠化工程、公園建設綠化工程以及大型紀念性綠化工程的主要喬、灌木定位通常選用坐標定位法和方格網定位法。
4、地被植物以及花卉植物一般選用白灰劃線定位法。
四、種植穴、槽的挖掘要求
1、種植槽、穴挖掘前,應向有關單位了解地下管線、通訊電纜和隱蔽物等埋設情況。
2、種植穴定點時應標明中心位置,種植槽應標明邊線。標線要求無彎曲、折線,線條要求一定要直。
3、定點標志應標明樹種名稱以及規格。
4、樹穴定點時如遇到障礙物不能定位時,應與設計單位或者相關負責領導聯系,得到回復后方可進行調整。
5、挖種植穴、槽的大小,應根據苗根系、土球大小而定。一般穴、槽直徑應大于土球直徑15公分,深度大于土球厚度的1/3。
6、穴、槽挖掘時應垂直下挖,上口與下底尺寸應相等。
7、穴、槽開挖完成后,應按相應比例放入有機肥作為基肥,肥料不得直接與根系有接觸,要在肥料上蓋上種植土。注:未經發酵的有機肥禁止使用。
8、主要造景樹、大樹定位挖穴應選用全站儀實行坐標定位挖穴,一般中型喬、灌木宜選用方格網法和插桿法定位挖穴。
9、樹穴、槽挖掘形狀要求整潔,感觀度好。
10、樹穴、槽周邊應配備種植土,并將所需的肥料,腐殖土或經發酵的有機肥按相應比例配好,拌勻待用。
五、苗木種植前修剪要求
1、種植前應對苗木根系修剪,宜將劈裂根、病蟲根、過長根剪除。
2、具有明顯主干的高大落葉喬木在保持原有樹形的前題下,可適當疏枝,對保留的主側枝應在健壯芽前端截斷,可剪去枝條的1/5-1/3。
3、無明顯主干、枝條較茂密的落葉喬木,對干徑2公分以上樹木,可疏枝,但要保持原有樹形,對干徑為2公分以下的苗木,可選留主干上的幾個側枝,保持原有樹形進行短截。
4、枝條茂密具圓頭型樹冠的常綠喬木可適量疏枝、枝葉集生樹干頂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輪生側枝的常綠喬木用作行道樹時,可剪除基部2-3層輪生側枝,保證行道樹下緣線誤差在規范規定范圍內。
5、熟苗喬木樹種,常綠針葉樹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蟲枝、枯死枝、生長衰弱枝、斷枝、過密的輪生枝和下垂枝。
6、用作行道樹的喬木,干高不得低于2.5m,為了確保干高第一分枝點以下的枝條應全部剪除,分枝點以上的枝條應酌情疏剪或短截,并應保持樹冠原有樹形,下緣線誤差不得大于6公分。
7、珍貴樹種的樹冠宜作少量疏剪。
8、對嫁接喬、灌木應將接口以下萌生枝條剪除。
9、分枝明顯,新枝著生花芽的小灌木,應順其樹勢適當修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10、用作綠籬的喬、灌木,可在種植后按照設計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形的綠籬,種植后應加以整形。
11、苗木修剪時要求剪口平滑、整齊,不得劈裂。
12、枝條短截時,應留外芽,剪口應距留芽位置0.2公分以上。
13、修剪直徑0.5公分以上大粗枝及粗根時,截口必須削平并涂防腐劑或油漆,再用薄膜將截口包裹住。